古代灾疫疾病的伦理观念是什么?专家:是公共卫生伦理学基本原则
前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一直在与各种病原、微生物进行着顽强的斗争,前者不仅对人们的生活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还对文明发展演变、历史更迭变化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中国古代瘟疫病害主要表现为大规模的天灾、瘟疫的爆发与传播,它往往表现出时空上的突然性,时空上的群体与普遍,对民族与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对远古时期瘟疫灾害的重视,为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当今的公众健康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参考,而公众健康伦理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
公共健康伦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一门对人们在人群中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伤害的行动规范进行研究的学科。

它的目的是要了解并解决人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产生的社会条件及后果,将疾病伤害灾难的预防和控制以及人们的生命健康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从而使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在理论界还没有形成普遍的一致意见,笔者认为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容应当以效用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原则、互助原则和适度原则为主,正确认识并掌握其基本原理,将有利于我国在面对重大传染病、传染病等突发事件时,更好地应对,更好地提升医疗服务的品质。
本项目将从公共健康伦理学的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国古代灾难和疫情的系统梳理,从卫生资源配置、隔离和预防、遗体收集和公共健康环境的维护等方面,对中国古代灾难和疫情的应对方式进行辨证的考察,并探索其中的公共健康伦理学意义,从而推动疫情防控历史的研究,为当前突发健康事件的防控和公共健康伦理学研究提供参考。
古代灾疫疾病的主要公共卫生应对策略梳理
麦克尼尔指出:“在一个分散的人群中,每个人都有一种传染性疾病,这种疾病不可能长久地持续下去。”在远古时代,人烟稀少,每个聚居地都是自给自足的,很少有大规模的瘟疫爆发。

在新石器时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促进人类的文明进步打下了坚实的材料基础,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区域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人群间的相互感染也越来越频繁,中国北部的天气也越来越冷,为各种新型传染病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以老鼠为代表的疫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而我国北方草地又是老鼠的主要繁殖地,因此更易感染人。疫病是一种古老的传染病,在内蒙古通辽的哈民都巴哈村、内蒙古的乌兰察布的庙子沟等地都发现了疫病的踪迹,且大部分人都将疫病的流行与这些地区的灭绝联系起来。
在青海4000多年前的柳湾遗址中,还发现了因小儿麻痹症而引起的脊椎变形骨骸。另外,良渚文明的骤降,马家浜文明的伏尸习俗,黄河中、下游、江淮一带广泛存在的土坑埋葬,也都与瘟疫的暴发密切相关。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自然环境与社会条件的改变,新石器时代大规模瘟疫灾害的爆发比以前有所增加,并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
从夏商周三代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多元化和社会的融合,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自然灾害和战争引起的传染病也越来越多,在殷商时期,开始有关于瘟疫的文献记录。
胡厚宣的《殷人疾病考》,在对甲骨文的分析中,提出:“殷人的疾病,有十六种,有头,眼,耳,口,牙,舌,喉,鼻,腹,腹,足,趾,小便,分娩,妇女,儿童,传染,包括内外,外,脑,眼,耳,鼻,喉,牙,泌尿,产妇,儿童,传染。”
《合集》5480页,“贞有疾年而亡”,《合集》526页,“疾人”与“疾年”中的“疾”字,都是瘟疫的意思。到了三代之后,瘟疫爆发的频率和严重性就更高了。例如,《春秋》、《左传》、《史记》以及各朝代的“五行志”中均有与瘟疫、瘟疫有关的文章。不过历史上并没有太多关于瘟疫的细节,所以历史上发生的瘟疫数量和年份,都要比历史上的记载要多得多。
总的来说,伴随着人类文化的进步,中国历史上的瘟疫和瘟疫,在时空上越来越广泛,在时间上越来越频繁,频率也越来越高。古代人类在防治瘟疫和灾难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的、可资借鉴的、可资借鉴的、公共健康的伦理学知识。
古代灾疫疾病事件的主要公共卫生伦理启示
1、对效用原则的启示
功利性原则需要“当对一些个体或团体造成损害是必然的,并且尽量减少损害时,将损害降至最低”,从而产生最大的公共健康效益。在流行的疾病中,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控制,往往是最经济有效的方法。
在较晚的新石器时期,哈民忙哈地区就已经存在着人为地对疫病进行隔离和设立疫病区的概念。隔离区的设立,早在秦汉之际就已有详细的资料记录。然而,中国古代对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大多是消极的防御手段,而且在某些时候,由于不加区分地采取了集中隔离和“避疾”的做法,导致了疾病的二次传染和蔓延。
在应对灾疫的时候,北宋名臣富弼采用了“得公共和私人庐舍十万多个,散给其人,以便工资”的做法,一改过去“救灾者皆聚在城郭中,为粥食之,蒸为疾疫,及相履藉,或待哺数日不得粥而仆,名义上救之,而实杀之”的做法,这是一种对于隔离防疫救灾措施的一种革新。
在传染病发展过程中,针对传染病暴发的具体状况,及时采取积极主动的或被动的隔离,是符合公众健康伦理的要求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反映了公共健康伦理中的功用主义,有利于维护大众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大众的整体利益。
面对新冠肺炎,全国上下在中国共产党、国家主席的带领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通过一套主动的防控策略,有效地遏制了传染病的蔓延。
2、对公正原则的启示
重大灾害灾害往往表现出突发性,未知性,地域传染性等特点,极易导致灾害发生区域内的卫生资源短缺。在这种背景下,在现代公共健康伦理的背景下,正义原则就变得非常重要,它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由于经济、社会地位等原因造成的资源、风险、负担以及受益等分配的社会不公平而提出的,它的意思是,个人或群体都应该有公平的机会获得医疗资源和医疗救助。
在此,正义包含了正义的对等和正义的不同。在我国,政府的救济手段是控制瘟疫的重要手段,但其制订与执行往往依赖于当权者的个人德行与辅佐大臣的忠言相劝,因而缺少了一定的稳定性。
在隋唐五代时期,对瘟疫进行药物救助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而且,在历朝中,惩罚官员贪污赈灾救灾的法律非常严厉,但事实上,物资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甚至是不公平的现象也是经常发生的。
因为大部分人都是平民,大部分人都是贵族,所以,平民的医药费还是很重的。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也不是一个坏的选择,这对他们的身体素质和身体素质,都有很大的影响。
3、对尊重原则的启示
将疫病病人的遗体用棺木进行安葬,站在当代的公共卫生伦理的立场上,不仅可以对疫病病人的遗体表示尊敬,也可以抚慰生者的灵魂,有利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保持社会的安定,也在某种意义上反映出了公共卫生伦理学中的尊重原则。
而一味地寻求效用的最大化,又会造成对人的失礼,因此,对人的尊敬,就是对人的尊敬。人类对传染病病人的隔离意识固然是逐步发展起来的,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历朝历代对传染病病人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轻视。
根据云梦秦简的记载,在“疠迁所”,有一种叫做“定杀”的麻风病的人。这一方面说明秦人对瘟疫的担忧与畏惧,另一方面说明瘟疫的人被认为是被抛弃的人,要么被淹死,要么被活埋。直到后来,人类对麻风病的认识和认识,才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直到清朝,麻疯病病人的处境仍然是“夫妇、兄弟、儿女、亲朋、朋友、路人,不闻不问,穷途末路”。医疗服务通常以效用为首要考量,但为了实现医疗服务的效率,却又不能忽视人的价值。
在2020年6月,他在组织的专家学者研讨会上,提出了“不放过任何一个患者,不放过任何一个患者”的观点。这就是当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于公众健康伦理道德的最好理解。
所以,必须保证隔离程序的公平合理,尊重病人的隐私,并对隔离者的身体和心理进行及时的治疗和安慰,体现出人性化的关怀。
结语
纵观文明的历史,人们与灾害和疾病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经过了从愚昧到理性,逐步走向了科学防治。中国古代的防病措施,都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和实践,但也有一些措施,并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规范化的制度。
虽然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历史限制,也就是因为人们的认识水平比较低,以及科技落后等原因,因此,这些措施并不能做到真正地对大规模的灾疫疫情事件进行有效的处理。但是,其中仍然有很多措施被使用到了现在,甚至对现在还有着一定的启示和警示意义,需要进行辨证分析之后,再加以借鉴。
当前,学术界已经清楚地将医学考古作为一个新的跨学科来看待。它的研究并不仅限于医药和考古学,它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了人类自身上,并对医学与人类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探讨,它在实现人文关怀方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一个主要的课题就是公众健康伦理。
在制订与执行疫情预防与控制策略时,应充分考虑到公共健康伦理的基础问题。在掌握其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可以对古人应对灾难疫病事件的措施进行辨证的认识,并对历代疫灾防治措施的变化、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人们日益关心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从而达到以史为鉴的目的。
例如,在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中要体现公平原则。对隔离的预防和控制必须全面顾及尊重的原则;在制订对公众健康状况的保护措施时,必须考虑到比例的原则。
要主动吸取经验教训,改正不良习惯,把抗疫的伟大精神传承下去。这对于推动我国现代考古、传染病的预防和防治,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 邱仁宗.公共卫生伦理学刍议.中国医学伦理学.
- 王春水,翟晓梅,邱仁宗.试论公共卫生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自然辩证法研究.
- 朱建明.从逐疫文化现象谈良渚文化的衰落.南方文物.